• 在图书馆里借了两本书,本来想充当一下文学青年,可惜,不成了。

    这两本书是朱自清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一本是季老的《病榻杂记》。借第一本的原因是朱自清的散文些的还不错,文绉绉(竟然念zhou)的,读起来有点书生气,另外一点是这个版本的书排版不错,纸张很有质感,而且每篇文章都配有一定数量的照片,让他的文字更显得图文并茂,特别像现在的游记。所以权当复习高中语文,所以就借来读了。但是俨然读不下去了。现在再看来,总是把这样的文字定义为高中水平,现在的文学家,小说家,散文家,甚至blog家,都不这么写了。都开始用王小波门下的走狗的方式来写了,比如“他已经成为了一个观念艺术家,最著名的作品名为《摔倒》。那是一组100多幅照片,一个女人在酒吧、宾馆、厕所、街头、写字间、办公室、垃圾站等各种地方毫无例外的摔倒,没摔倒一次,身上的物品就少了一件,最后一张照片是她一丝不挂的摔倒在床上。”所以现在几乎不能再习惯这种文绉绉的行文方式了,记得以前一个女生老是在BBS发这样的原创文字,我就觉得她好像还在读高中一样,虽然她是文科系的文艺青年。

    但是从文章里我们依然能够读出作者那个年代人们的观念是那么的积极向上,即便写些游记性质的文字也都充满着向上的动力,不像现在80%的游记都是如何省钱且吃的好,睡得好,玩的好。他们总是能够从普通的事务当中寻找到一些积极的意义,比如说《匆匆》。anyway,我放弃了,我无法沉下心来去耐心的品味这样的文字,这俨然可以说明,我的心是如此的心浮气躁。

    第二本是季老的《病榻杂记》,写的是季老在病床上的回忆。人总是在年纪大的时候喜欢回忆过去的事情,以能够想起多少来评判自己是否依然年轻。就像很多人在blog里面呻吟一样:我总是在回忆以前的事情,是不是说明我老了?这本我也没有看,只是随便翻了翻,和前些日子借的《随想录》一样的下场。或许等我老了,再看这些书的时候,会有很多感触吧。借这本书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外界传闻说季老是国宝级学术大师,虽然他自己经常给自己正名说不是。但是也无法阻挡舆论的导向。我想,作为一个国学大师,那总该看看他的文字吧,所以就借了。但是也由于心浮气躁看不下去。是啊,现在有太多的事情让人心浮气躁了。比如太多人尊称季老为学界泰斗,但是我想真正去看季老文章,或者学术著作的人少之又少吧,至少读读他的文字也才能算上对他的一种尊重,而不是简单的给他带上几个高帽,还得季老自己摘,季老曾说:“三顶桂冠一摘,还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身上的泡沫洗掉了,露出了真面目,皆大欢喜。”再比如就在季老去世不久,人们忙着追悼逝去的大师,但是季老的亲人却开始忙着张罗季老的遗产了。据说季老的遗产有上亿元,甚至连自己的秘书都开始侵吞季老的收藏,总是让人感觉这个世道人心不古。

  • 咖啡

    我并不热衷咖啡,虽然我也喝了不少,但是它只是用来提神的饮品。我喝的大都是速溶咖啡,省事,不需要花很多时间去泡。我也不喜欢原味咖啡,太苦,我总是放很多糖,即使本身咖啡包里有了糖,但是我还会另加些。说道咖啡提神,这个我也不敢苟同,只觉得如果我困了,和了咖啡还是困,只是睡不着,精神恍惚着。但是晚上却十分的精神,像磕了药一般。咖啡的效用,远远不如我给自己的压力有用,往往站着做一天实验,也不觉得疲倦,而且还很兴奋。

    『咖啡苦不苦』

    咖啡之与欧洲,就如茶之与中国,有很强的血脉关系。欧洲的文人很多的作品都是在咖啡的催化下生产的,甚至连著名的画家梵高都为咖啡馆作过很多名画。正如笔者在文中提到:“在索伦托5月的咖啡馆里,每个人的脸,要么长得像作家,要们长得像编辑,要么长得像记者,要么长得像文学爱好者——没有别的”。他们大都经常在咖啡馆里写作,有句经典的俗套话就是:“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这说明了欧洲人深深的咖啡文化。

    『咖啡苦不苦』是一个作家陈丹燕的作品。文中笔者介绍了欧洲很多个咖啡馆,它们的外观,里面的风格,有趣的故事。这是一本咖啡旅行的游记,只是游记的内容是咖啡馆里的故事。如果想去欧洲品尝各地的咖啡,了解他们的咖啡文化,这本书是很不错的咖啡地图。

  • 市长秘书

    从新亚钱穆图书馆出来,我和小狗说,我借了本黄书。小狗问,什么书?“市长秘书,”我说,“就是那个写驻京办主任的那个人写的。”“驻京办主任?我看过,写的还不错,文笔挺好的。”怀着这样的憧憬,晚上在昏暗的台灯下,我翻阅了这本『市长秘书』。

    我断定它是一本黄书,就是因为,现在的官场小说,多半与女人有关系,权色交易,权钱交易,这些都是必不可少。果然不出其然,小说从市长被安乐死开始,开始一步步揭露自己作为市长秘书的时候,为市长做的一些狗屎之事,虽然并非都是自愿,但是正中那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是拖拖拽拽看完的,文笔只能说一般般,甚至有点平铺直叙的感觉,没有高潮,没有低谷,就像晒兜的周记一般。

    现在的贵国,就像70年代的香港,充满了腐败,无法遏制,所以香港建立了廉政公署,专门调查政府部门里面的腐败现象。大陆,腐败就像瘟疫一般,任何时候一个贪官下台,总会引起一场当地的大地震,说明了,牵扯的范围之广。黄光裕入狱,渴求自杀,正说明了这个事实。深圳市长双规,深圳的房产公司们噤若寒蝉。中纪委能有廉政公署那么有效么?

    深圳,今夜激情澎湃

    很早以前,在深圳书城买了这本书,当时也抱着多读书的心态,所以就从这样的黄书开始。这本也被定义为黄书,因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在深圳拼搏的人的经历,做生意,如官场一样,需要进行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比如,用钱,用色去疏通官府,当然还有一些生意场上的应酬。这本书效果好些,文字也不错,有点水平,不过看上去总像一个男人的歪歪,缺乏真实。


    『推荐音乐:Craigie Hill

  • 长恨歌

    李隆基是沉溺了,他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了,那又怎样?若不是后来的“安史之乱”生灵涂炭,若不为天下苍生计,谁也没有资格来指责他的不是。这天下是他打下来的,平韦后,清太平,大唐的煌煌岁月,浩浩河山,谁及得上临淄王李隆基的功勋?即位后,一扫武周后期的积弊,励精图治,开创开元盛世,论到做皇帝,他比哪个差?

      这样的男人,是天纵的英才,是旷世的名主,合当有个绝代的佳人来配他。所以李白说的好:“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他为什么爱她?我们看了很多史料、小说,总之是情投意合的一对。两个人都喜好音律,他做羯鼓,她作舞,志趣相投;再者,她美,美得“天生丽质难自弃”,她媚,媚得“回眸一笑百媚生”。她单纯,她朗直,她听话,但是她不乏兰心慧质。她甚至会跟他闹脾气跑回娘家,只因自己的孩子生病了,她去看,而他吃醋得紧,跟她发了大大的一通脾气。因为……让她独自去面对前夫和孩子,万一……牵动旧情,该怎么办?

      在她面前,他不再是君临天下的万乘之尊,更像个意绵绵、情切切的少年郎,多喜而多愁的有情人。

      他们的爱多数时候是平等的。卸下那些礼节后,她娇呼他为三郎,我的三郎。这样温馨平等的爱,是他在别的妃嫔身上怎么也感受不到的。没有人敢毫无顾忌地招惹他,又毫无困难地让他高兴。对人如对花,日日相见日日新,他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新的。

      他料不到,年过半百,自己能重新活过。于是宠爱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她的姐妹、兄弟、族人,个个沾恩。一时间,杨家泼天的富贵,让天下人生出从此“不重生男重生女”的感慨。只是,这人间又有几个帝王家的爱,能如三郎和玉环,如此的纯粹芳香?

      他们是一生一代一双人,独一无二。

      他的爱宠,她受之如饴。并不惊讶,仿佛只是应当,这份坦然是人所不及的。而她待他也真,这真就不再是帝王与妃嫔之间的恩宠,而是寻常人家寻常夫妻的恩爱。这真,连帝王都要爱惜不已。所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是平常夫妻之语;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也是寻常夫妻的誓言;对帝王而言,这种寻常,反成了不寻常。

      寂寞。帝王心。

      她亦只是个小女人,喜欢被娇惯,喜欢受宠溺,像被人供奉在暖房中名贵的花朵,也一直适宜于这样的生活。从寿王到明皇,他们无一例外地给予她最大的包容和娇宠。她从不考虑太多,因这仿佛都是她理应得到的,她也可以轻易得到这些。

      所谓的红颜祸水,往往是无辜的。像幽王裂帛,千金买笑,烽火戏诸侯,都不是褒姒要求的。她不笑时,这男人已经发了痴,她轻启朱唇,似有若无的那么一笑,这男人早已疯过数百回了。玉环也一样,她不为家里人讨官,自然有那皇帝忙不迭地封赏个遍。

      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不用她要求,什么也为她想得周全。他爱以江山换一笑,奈何?

      一家子顷刻鸡犬升天,自然有奸佞小人攀附过来,权倾朝野,富可敌国不是希奇事。若想富贵的久长可要费点脑筋,不为朋党,岂有势力?几千年来的先贤不都是这么示范的吗?这些,是因为她的关系,却不是她的过错。

      她是一个不涉时政的娇憨女人,最终变了风云,全在意料之外。身在福中不知祸,更不知自身干系天下苍生,王朝国祚。这是所有“红颜祸水”的悲哀。

      否则,三郎,怎忍你千里奔波劳碌出潼关,怎忍你皇图霸业转眼成灰?今日里还是“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转眼他日竟已“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她像那紫霞仙子,意中人是绝世的大英雄,有以天下相赠亦不皱眉的疏豪。可是,料到了绚烂的开头,谁又见得到那命中注定的结局?

      玉环不知,是以长恨。

      李商隐诗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彼此太浓腻的纠缠,往往如是。

      需要一个死,才能戛然而止。这种决裂是上天的旨意,不允许人弥补。这才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三郎,我误你,所以“宛转蛾眉马前死”也一无所怨。只求三军齐发,护你早日回长安。

      玉环,我并不觉得被误,从未觉得后悔,只是救不得你,我抱恨终天!

      悲剧的开始往往毫无征兆。命运伸出手来,把种子埋下,幽秘地笑着,等待开花结果的一天。“温泉水滑洗凝脂,夜半无人私语时。”大明宫韶华极盛时,谁会料到,结局竟是马嵬坡前“一掊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

      命运伸出手来,我们无能为力。有些爱要用一生去忘记,恨,一样会模糊时间。

      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 ?转自:::乡间茅店

    作者:寒江独钓翁

    我一直都想为她写一点文字,却不知道从哪里写,因为她身上可写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之间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回忆了,想了半天,我想我还是写乳房吧,她的乳房!记得那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女人们竭尽所能让自己穿的又少又好看。几个无聊的同学就声称,夏天是男人们大饱眼福的季节,我们爱夏天!我终于明白男人为什么要在夏天戴墨镜了,抵抗紫外线是其次,重要的是看女人的时候,女人并不知道墨镜后面藏有一双色得发光的狼眼。男人没有不色的,不色就不是男人了。
    有人说,春天是恋爱的季节,春色撩人,女人思春,男人多情,其实,夏天也是。没有女朋友的男人总能很快找到女朋友,有女朋友的男人总能很顺利的把手伸进女朋友的裙子里。我属于前者,所以我对夏天寄予很大的希望。我总想着能找一个女朋友,不要太苗条干瘦,最好丰满一点。夏天没有辜负我,让我找到了。
    那是怎样一个女人呢?从没有穿过吊带衫;很少穿过裙子,她自己觉得小腿太粗。我把她带到朋友面前,他们像观察外星人一样的看她。我对他们说,这样的女人够单纯,我喜欢。她相当的自信,她说自己穿吊带衫是肯定好看的,为了不让其她女人嫉妒而死,她只好不穿了。我笑她,行了吧,你这个老实的乖女儿。我要是你妈妈,我会幸福的晕过去。现在到哪里找这样乖的女儿?除非——她也笑,除非什么?我说,除非我和你生的女儿,她肯定像你那样乖。她说,你是认真的吗?我吓了一跳,因为那时候我还在上大学,我只是这么随便一说,她却不再搭理我,低这头在喝水了,那年夏天天很热,那天她喝着农夫山泉,样子很是可爱。

    我知道她是一个容易认真的女人,所以我对她很小心。因为,我想,大学嘛!开始,我只是拉拉她的手,偶尔的抱抱她,有过几次亲吻。再进一步,我怕我和她都承受不起。认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品格,可是有时候女人的认真会让男人害怕,特别是不愿意承担的男人。那时一切还没有稳定,工作还不知道在哪里,而且那时候,我还是个学生,虽然是个大学生,我还不想那么早的被一个女人捆住。我想她是知道的。
    那天晚上我们去石塔湖玩,她兴致很高的要我背着她,那时候,我很是强壮,看着她的小样,我说好的,来吧!当她趴在我背上的时候,我感受到来自她乳房的压力。柔柔的,软软的,温和的。此时的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全身的力气都在那一刻给酥回去了,我叫她,嗨,你自己走吧,我背不动。她不屑的说,还自称自己很强壮呢?!然后就没有理我了。我再叫,她沉默着。我只好背着她慢慢的走着,那天晚上我心情特别的乱,那天夜里我失眠了。

    转眼间是暑假了,我们坐着公交车到郊外去玩,早上十点多去的,她晕车,晕的厉害,刚下公交车就吐了,我赶忙扶着她休息一会,休息好了,已经是中午了,天很热,她说,你被着我走吧,我走不动了,我俯下身背着她,我和她讲话,她又不理我,好长时间,我感觉不对,放她下来,发现她脸色苍白,晕过去了,赶快我背起了她到附近的诊所,到了诊所,医生说,你把她放下来,把衣服脱了,我愣住了,什么?医生说,快脱!有点命令似的。我心里咚咚的,手忙脚乱的脱她的衣服,那是一件长袖的黑衬衣,把她裹的像个粽子。当她穿着粉红文胸躺在我面前,我那时连气都喘不上来了。她有那样丰满坚挺的胸部,难怪她妈妈反对她穿吊带。她总算是醒过来了。她在医院的房间叫我,我在外面答应着。她说,你进来。我硬着头皮进去,她说,是你脱的衣服吗?我说,当时很急,所以——她说,谢谢你。背得我很累吧。我说,应该的,应该的。她说,今天只是因为我中暑才在你面前失态了,你不要多想。我问她,我想什么?她说,你自己知道,我并不会因为你给我脱了一件衣服就要缠着你娶我的。我捂她的嘴,你说什么啊?靠!怎么可能呢?!她不再说话,只是用眼睛悲切的看我,慢慢流出眼泪。我给她擦眼泪,她就抓我的手。我们什么都没有说,至少我什么都说不出。

    本来这个夏天,我真的只是想要那种没有结果的爱情。大家好好的利用夏天享受爱情的幸福,然后很自然的分开。
    我不知道我怎么就找上了她。
    ?我们两家相隔不过一百多里,不近,但也不是很远,想联系应该很是方便,但是她一直没有给我打电话,我也一直的闷在家里。
    ???? 有天我的同学打电话对我说,小子,我看见你女朋友啦!你怎么调教的这么好,人家现在穿着个吊带连衣裙,瞧那小样真是迷死人啊!我说,你肯定看错了。他说,我希望看错了,那我立马上去泡她。我坐不住了!一想到她将被无数男人墨镜后的眼睛袭击,我脑子火一样的烧起来。我于是打电话给她,约她,然后坐车过去,我说,担心你晕到后身体没有恢复,所以没找你,现在来看看你。
    ?
    她真的穿了吊带连衣裙,巧笑颜兮的立在我面前。我故意装作没有认出她,问她,小姐,你有没有看到一个裹的像粽子的女人啊?她很优雅的说,没有看到啊,先生,难道我不比她好看吗?我笑着揽过她的腰,我说,你真好看!
    ?那个晚上,我们亲吻了很久,但我始终不敢有下文。她把我的手放到她的胸部,她说,不管我们的结果怎么样,我都认了。我抽开手,把头靠在她温润的双乳上,我说,我也认了。她问我,认什么?我知道她非要逼我说出那三个字,我只好很虔诚的捧着她的脑袋说,我爱你。她又问,以后呢?给我一个结尾,不管结尾是悲是喜。我说,我现在最想见你妈妈,告诉她你这个女儿太不乖,想要逼婚!她摸着我的头发,她说,好吧,现在我命令你把你手的放到我的乳房上来。
    我们相爱了,整整六年。
    后来,我想把我要的结果给她,但是,遭到她母亲的强烈反对,她用世俗的眼光说,你家是农村的,你和我女儿不般配。我争取,我们争取,我们无奈!我最后说,你女儿会是一个好母亲,你却不是。据我的同学说她现在依然还是一个人,任凭她的父母给她介绍他们认为很般配的男人。后来我从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只有对一个男人信任才会让男人触摸自己的乳房,给了你乳房的女人会把整个心都给你。
    我还是喜欢那个夏天,因为这样的夏天此生不再会有。我也遗憾这个夏天,因为还有一个姑娘在傻傻的等待。
    ?